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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股东会行使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有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可知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一般是由董事会召开的,但首次股东会安照三十九条规定,由最大的股东召集主持。
你补的是首次股东会的资料,还是开过几次会的资料?新组建的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有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行使职权。委派或选举出监事和董事,再开监事会、董事会。如公司不是首次的已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先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最后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