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台湾通行证》可以在香港入境,最多可以在香港停留7天。
香港的条文规定如下:
过 境
经 香 港 过 境 往 来 另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中 国 护 照 持 有 人 , 可 于 每 次 入 境 时 获 准 在 港 逗 留 七 天 而 毋 须 事 先 取 得 进 入 许 可 , 但 他 们 必 须 符 合 一 般 的 入 境 规 定 , 包 括 持 有 前 往 目 的 地 的 有 效 入 境 证 件 及 经 确 认 事 先 已 预 订 前 往 海 外 的 续 程 车 / 船 / 机 票 。
入台证,中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入台证,全称中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是中国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内政部移民署”发给大陆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大陆地区不可以护照签证形式进入台湾地区。故由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发给大陆地区居民该证件用以出入台湾地区。大陆内地居民需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需与相应护照一并查验。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台湾地区签证。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早在2005年前,只有来过台湾地区的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的居民,才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入台证,出入境时持入台证(有效或无效)。过去,申请入台证,只可以到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