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没有病,法院没有判离婚,第二次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得了重病,医药费女

2025-04-30 18: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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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说女方出,而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药费。 

《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