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公积金贷款要把商贷先还清吗?

2025-03-12 2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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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先将原商业贷款还清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以西宁市为例: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打印按揭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

2、申请人向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3、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全部银行按揭贷款;

4、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按揭贷款房产、土地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5、申请人将贷款所需资料交受托行(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受托行);

6、受托行初审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受托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手续;

8、受托银行办理房产及土地抵押手续;

9、贷款发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以上第三条明确指出,须先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

扩展资料:

2017年12月13日,住建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公积金买房的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该通知中再次明确了房产商不得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1、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压缩审批时限,要在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贷款的审批。

2、贷款银行拖拉不办的,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反映,经查情节严重的,公积金中心可暂停或取消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3、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

4、房产商不得以提高售房价格、减少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5、房产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参考资料:人民网-西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怎么办理

回答2:

需先将原商业贷款还清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以西宁市为例: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打印按揭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

2、申请人向按揭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3、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全部银行按揭贷款;

4、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按揭贷款房产、土地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5、申请人将贷款所需资料交受托行(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受托行);

6、受托行初审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受托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手续;

8、受托银行办理房产及土地抵押手续;

9、贷款发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账户。

以上第三条明确指出,须先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

扩展资料:

2017年12月13日,住建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公积金买房的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该通知中再次明确了房产商不得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1、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压缩审批时限,要在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贷款的审批。

2、贷款银行拖拉不办的,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反映,经查情节严重的,公积金中心可暂停或取消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3、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

4、房产商不得以提高售房价格、减少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5、房产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若有职工应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参考资料:人民网-西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怎么办理

回答3:

不用。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回答4:

可以,不过,你得满足一些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回答5: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一项业务。
需要贷款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协助办理。
你自己缴纳本金和商业贷款,无法实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
建议你咨询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