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有没有公司几年不涨工资就可以告公司

2025-04-08 1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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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只有概括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