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补办。
办理材料:
1、出生证遗失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表格并填写)
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原件+复印件)
6、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父母离婚: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开介绍信,结婚证 户口本。 还得登报,我儿子的也丢过 刚补办回来 , 好麻烦的
开证明!!当地的派出所的等等
去哪办声明表
我的离婚手续,所有的离婚首饰都没有了。儿子的出生证掉了。女方的离婚手续,他不给我,我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