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男方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女方可以选择报警。
不算 这个又不是限制人身自由!这叫规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