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上户口 需要父母双方到场吗

2025-02-26 21:08: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去派出所办理,只需要一个人前往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新生婴儿落户材料: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回答2:

不需要,孩子上户口有监护人的一方在场就去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户了。根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有:登记户口的时需要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借《出生医学证明》一书和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到办证中心或者是当地派出所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回答3:

没有要求父母双方到场只要父母亲其中一个人出孩子的出生证和父母亲的户口本就可以办理

回答4:

不用的,只要有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户口本,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或毋亲户口所在地都行,亲属也可以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