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被及时送往了医院经抢救无生命危险,但造成了左手左脚的瘫痪,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因此,家属要求是无理的。
只有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四十八小时内死亡,才可以视为工伤,近按工伤的标准给予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
在工作岗位上、在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最低要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进行赔偿的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有责任,如果协商解决最好。
达不成协议,走劳动仲裁,起诉也可以
总之很麻烦,事情不麻烦,整个程序走下来很麻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形,自身原因发病的,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