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只做了讯问材料,虽然在笔录中他承认了手机是他偷的,但并不代表已
经认定,在案件没有经检查机关审理前你朋友的事情都不算是定性.他逃跑警察
因为职责所以一定会查找并将他带至派出所.但不是通缉.因为案件还在查证阶
段.如果你朋友确实没拿手机可以向警方提供反应真实线索,以及被几个人殴打
承认的事实.报案人称他们有录象为证,如果证据属实,那么还是劝你朋友找点
投案或赔偿别人的损失才是唯一出路.
补充回答:在派出所签字不算定案,只是笔录,当然如果别人如果能拿出录象资料那你朋友就没得逃了.还没经检察院呢,警察和那几个人认识也没用,只要他们不能拿出证据,也就是录象或者其他证据.警察也不会通缉他.如果你朋友确实没拿,完全可以不再理这事,该干什么干什么,因为他们没有证据,就算几个人和警察认识也不能怎么样,因为还是要依照法规办事.不过如果是拿了,最好还是自己找到别人把东西赔给人家,私了了就好了,没必要逃.
首先,不明白你的朋友进了派出所为什么还要承认是自己拿了手机
其次,说监控录象显示了那派出所就有义务将监控录像作为举证
第三点,警察录完口供叫他出来找手机,找到还给他,找不到赔钱给他,这个是不符合程序的,除非是双方协议解决,你的朋友也答应了找手机的要求
正当的途径应该是你的朋友跟公安机关将情况说明,判断他是否盗窃不是谁说了算的,而是需要通过法律过程确定的,如果你的朋友确实没有偷手机完全可以和公安机关说明,并向公安机关说明其他人对他进行的人身伤害,要相信法律
怕什么,告警察说是逼供.现在是法制社会不用怕
监控录象显示了?
揍到他承认偷了手机?
他已经签字了?
录口供的警察和打人的几个人认识?
什么乱七八糟的!自己报警吧
他们不是说有录象吗,只要你朋友真的没拿,那录象肯定就是他们胡说的了,这样还可以反告他们诬告,殴打,强行逼问等罪了。。。。。。人正不怕影子歪嘛,这世界上是有公理的
没话了,自己没拿,为什么要认呢?自己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