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单位账户分立”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建户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人基本资料登记批量》(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报盘》(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准确、完整,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五证合一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效期内。)
6.一般情况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效期内。)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