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双方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关系。如果您父亲没有特别约定现同居人的财产份额,现同居人是没有分割权利的,但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还贷,可能就房屋还贷部分主张分割。双方同居时会产生许多财产纠葛,离婚时难以分割,所以建议及时签订财产协议,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08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309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如果没有遗赠则不能继承你爸的遗产。
解读:遗产的继承方式有三种、第一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第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第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而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若你爸没有与你继母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赠协议,则不能继承你爸的遗产。
【法律依据】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
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
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
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要看和你父亲过了多少年。有没有共同财产。不要一味的看登记和争财产。要看看她对你父亲老年生活尽力多少力。为家庭做了多大贡献。可以谈。不争财产。你可以为他做什么。不要只看结婚登记。更不要只看法律。法律不外乎人情。
只有你爸不遗赠,就不可以
不可能的,你也不会让她得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