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作战准备程度的区分和要求。是军队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突然情况,保证部队适时转入等级战备状态而采取的重要战备措施,是战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战备等级,通常由军队最高指挥机关和军种、兵种指挥机关制定并以法规性文件发布施行。主要内容包括:战备等级的划分;发布进入和解除等级战备的权限;战备等级转换的方式和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备等级,是以平时的经常战备为基础,划分为多个战备等级。主要包括各级各类部队应完成的准备工作事项和指挥机关、人员、装备应达到的准备程度。战备等级的进入和解除,由军队最高指挥机关或由它授权的指挥机关以命令形式下达执行。战备等级的进入,通常依次由经常战备转入较高级的战备,必要时也可越级转入所需的战备等级。完成战备等级转换的时限,通常根据战备等级、部队类型作出相应的规定,紧急情况下,也在有关的命令中明确。
区分战备等级是世界各国军队的通行做法。各国军队的情况不同,对战备等级的划分也不同,在等级设置、作战准备要求、进入和解除等级战备的发布权限和战备等级的转换方式等方面各有一些差异。
一、二、三级战备,特级我忘记了还有没有。如果怎么详细分那就海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