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十五天能提前几天出来?

2025-05-06 0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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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提前释放的规定。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回答2:

一般来说拘留15天是不能提前出来的,行政拘留一经公安机关决定,就必须到期才能释放。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回答3:

可以通过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来暂缓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回答4:

不采取措施就要等执行完行政处罚作出的决定后才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