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础。
2、合法的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的规定,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3、公正的拍卖
委托合法的拍卖企业是公开拍卖的前提。
4、有效的转移
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应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