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放提单即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因此,"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至于安全与否,预付肯定安全的多,不然就不怎么可取了.
当然不安全;
预付的另当别论!
如果先付款的话 肯定安全了 但是如果是后付款的话 就不怎么安全了 因为货物如果到港了 客户不想要了 完全可以不要
就算有合同 打国际官司? 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有结果的
相对于船公司运输来说是一样的,但是你的货款没有全部回收的情况下,不要做电放,因为有的船公司只要你做了电放,收货人即使没有电放提单只要能证明自己的身份是收货人就能提货,
电放提单的风险居中吧,没有凭正本提单放货的安全。
电放的话买方凭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就可以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