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好说.明代官职的逻辑与现代并不一样.刑部原则上可以当成是现在大陆的司法部或是台湾的法务部刑部下设十三司,原则上是每个行省一个司,每司设郎中一名(正五品),主事一名(正六品),所以职责上可以看成是刑部负责一省刑狱的二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