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谁最早提出法理学一词

2025-04-30 23: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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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梁启超在其《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最早使用了“法理学”一词。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变法运动的 领袖人物梁启超的著名法学论著。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 会县人。曾就读于康有为主持的“万木草堂”,系统地接受了康有为 的政治法律主张。1895年参加强学会,并为《中外纪闻》撰稿,从此 崭露头角。1896年任《时务报》主笔,发表了《变法通议》等大量宣 传变法维新的作品。1897年任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并同谭嗣同等人 组织南学会,编辑《湘学报》,宣传维新思想,积极参加了1898年的 变法运动。百日维新失败后,逃往日本,继续进行改良主义的宣传。 后由于改良主义的破产和民主革命思潮的兴起,思想落伍,成为保皇 派。辛亥革命以后,梁启超回国,曾任熊希龄内阁司法总长,袁世凯 政府币制局总裁及段祺瑞内阁财政总长等职。晚年从事社会教育事业 和学术研究,他的作品收入《饮冰室合集》中。  
  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以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契约 签约论和进化论等哲学、政治学、法学思想为理论依据,全面地阐述 了他的法学观点,主张在中国采用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使中国成 为一个国富兵强的法治国。开篇,作者便明确指出,中国历史上“礼 治主义与夫其他各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群与法治主义为敌,法治主 义,虽一时偶占势力,摧灭封建制度阶级制度,然以吾国崇古念重, 法治主义之学说,终为礼治主义之学说所征服。”而在当今世界,若 要“壹其力以对外”,则国家内部必须有“整齐严肃之治”,所以, “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 业”,“自今以往,实我国法系一大革新之时代也”。为了给这个新 时代做准备,就要博采众家之长,且“深察吾国民之心理”研究我国 历史上的各种法律学说。

回答2:

梁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