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对于返聘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能从事技术与专业性管理工作,而不能从事行政领导工作,更不能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在《工会法》第18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以我的理解工会主席应是和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人员担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返聘人员应该不能担任工会主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