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先了解拆迁安置补偿有关内容,按理说拆迁只能按房证上的建设面积算,你后来盖的四间房没有上证是不能算作为建设面积算的,不过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还有一个是房证的主人是谁,如果本人还在的话还好说一些,如果不在这里面就要麻烦了.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也常遇到,普遍是当时花了很少的钱买的房子,没办手续,现在房价上涨了,原房主想反悔,不过你有协议,赢的胜算还挺大,只是打官司比较麻烦,通常是两家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就是你给他们一部分钱补偿.回迁安置时再办成自己的房产证.如果不想给他钱的话,你要找个好点的律师,这种官司法院也判的多了,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我不赞同这种做法,最好找居委会或法院调解,尽量不要打官司,打起来的话一个是费时间,二是费精力,而且费用也不低.
只有通过法律途径
1、
房屋拆迁只对产权人。
所以,这块地上所有的房子都是对应原产权人的。
原房主可以要求所有房子和地上物的拆迁权益。
2、
你和他有购房协议。
你可以依法申请你的权益。
3、
法律支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支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你向法院申请,你够买房子所应享受的权益。
让房主给你合理的补偿。
4、
胜算大。
但是,如果房主明白了拆迁政策,估计你只能得到部分钱了。
合理估算一下,
给自己一个心理承受补偿价位。
让房主补偿。
或者向法院申请违约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