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登记证明“(”准生证“)应凭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符合要求的合照,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区)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2、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与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领取地点是无关的。
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准生证在你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既可,去你老公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也行,至于孩子户口随父随母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