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最后判决被,原告双方需到场吗

民事诉讼最后判决被,原告双方需到场吗
2025-04-23 21:23: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民事诉讼最后判决被告原告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诉讼案件的判决,具体如下:
1、诉讼案件的判决,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确认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作出的判决,都是诉讼案件的判决。
2、非诉讼案件的判决,是指对申请人要求确认的法律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判决。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以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作出的判决,是非诉讼案件的判决。
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出庭,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具体如下:
1、对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自始至终都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判决。
2、缺席判决,是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所作出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回答2:

在民事诉讼中,按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都应当到场。原告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没有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进行判决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法律分析
没有任何规定,在民事诉讼的判决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审现场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是可以按撤诉处理的。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开庭,但当事人没有按时前往开庭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原告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为案件的被告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3:

  没有任何规定,在民事诉讼的判决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