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殊约定的,劳动者不需要在原单位再上班。
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标志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了,劳动者没有必要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特殊约定的,则另当别论。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而且劳动者已经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可以离开公司的。而且要注意工资结算问题。
看你跟单位怎么协商的
不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