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上班期间得了肝癌,请问公司有那些义务要承担

2025-04-30 14: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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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依法享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疗期内,按照当地政府和单位的规定发给病假工资;
三、如果属于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可经单位和人社局批准,适当延长医疗期;
四、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五至十级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