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为准,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一旦确定,一年内不再变动。因工资不同,缴费基数存在上限和下限。如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来的?
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根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联动的。本市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2007年调至3322元,2008年为3726元,2009年至4037元,2010年为4201元。社保月缴费基数也相应每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这里,我们要提到一个概念: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需要提醒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这与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有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