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因期限届满而解除是不是等于没事结案了?

2025-05-02 06:41:2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解除了强制措施,案件没有结果,不是没事了更不是结案了是要继续侦查,不得中继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

3.法律依据: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5.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