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是马克思辩证法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性恋”和“异性恋”这对矛盾也毫无例外的符合伟大的辩证法。矛盾论认为,只要在一定条件下,组成万事万物的矛盾的双方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黑夜”和“白天”这对矛盾会在时间推移这个条件下互相转换;“强”和“弱”这对矛盾会在是否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条件下互相转换;不光这种转化是必然的,而且任何“单极”一定存在一个对立面,例如磁铁有南极就一定有北极;有“大”就一定有“小”;有“物质”就一定有“反物质”。马克思矛盾论这种“二元”的世界观到现在已被认可,并且成功地通过了实践的检验,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处处以此思想为指导,最终取得了胜利。如果用矛盾论细致地分析“同性恋”存在的合理,只不过是一次对真理的演绎而已。一方面,既然存在异性恋,也就是大多数人所符合的情性形式。那么,按照矛盾论,就一定存在其对立的形式---“同性恋”,因为矛盾一方的存在总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异性恋”会在一定条件下超相反的方向,即朝“同性恋”的方向发展。只不过这个可以让正常人变成同性恋的条件较为复杂而已,但毫无疑问的是,只要这些条件具备,“异性恋”向“同性恋”的转化就成为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这个转化的条件可以是人的生长环境,可以是后天个别事件的刺激,也可以是性相关基因的突变。。。。。。同性恋虽然恶心和丑陋,而且在道德上也绝对不能让人接受,但不得不承认,任何客观存在的合理性绝对不会因人们的好恶而发生改变;不得不承认,同性恋的存在确实合理,确实符合辩证法,确实符合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