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建议你跟房东好好沟通一下。谈谈当时的情况是怎么说的,要是房东还不买你的帐,你只好找到中介机构。只要中介机构承认当初的合同有效,并且能够给你开个证明,并支持你。但是还有一点。你的合同没有签字盖章。好像是无效的。这个就有点麻烦了。所以呢,只能够恳请中介机构能给你作证。这样就是没有问题了。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出租人和次承租人的关系,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于这类房屋转租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时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
我觉得房东如果告你,会胜诉的。因为从你所提供的合同中可以看出,出租人既没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所以你的合同应该是没有法律效法律效应。所以你应该通过当时中介找房东协商解决。
你这种情况建议找到当初的中介机构,只要中介承认当初的合同有效,并且能够给予你支持,那么无论房主如何控告都是无效的,还有就是如果合同没有签字盖章都是无效的,所以只有这个麻烦,只要中介能够给你作证,其余的没问题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