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商店和市场;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和饭店;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场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住院床位为50张以上的医院;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民用机场。
(4)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及具有火灾危险性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