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村委会签订宅基地置换协议

2025-04-30 1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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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置换协议书要点如下:

1、双方信息

2、互换标的

3、互换期限

4、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5、交付方式和时间

6、违约责任

7、生效条款

8、其他条款

9、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