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急···········

2024-11-28 09: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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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的做法属于单方改变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你没有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你上班的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则赔偿金为2个月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仅仅给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你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使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合同,也是违法的,也应该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工资。当然我的这种理解还有待商榷。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履行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义务,可肯定是需要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公司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你要需要去上班的,直到期满一个月,并且你需要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公司是通知你立刻走人,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可以直接去仲裁。
  工资按照你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无论是这个月还是下个月,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由公司按照你实际工作时间来支付你工资。
  3、经济补偿金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包括保险、公积金在内;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试用期的工资也应当计算到平均工资里面来。
  4、公司下的通知你需要仔细看清楚,有不利条款的,不要签,特别是有关于你自愿怎么样的说法,你最好不要签。因为这类通知很可能是与你签订的一份协议,你要小心为妙。

  关于问题补充:
  上面已经说了,公司的做法系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你们有权予以拒绝,公司无权因为你们不服从其单方决定来减少对你们的补偿,即使他们减少了补偿也是不合法的,你完全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一点倒是不用太担心了。

回答2:

合同对解除、赔偿方面没有说明。 不代表能剥夺你们要求赔偿损失、申请仲裁的权利。

对于你的问题一一解析,如下:

1 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则不用支付劳动合法第47规定的1个月补偿。
30天与1个月工资补偿是二者择一的关系。不能同时适用。

2 你需要正常上班,工资由公司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足额支付。
你不上班你违约,公司不足额给付,公司违约。

3 既然法律称为“平均”,那就排除了合同规定的“死工资”啦!按你工资条的实际收入来算,比如试用期1500,正式工资A月3000,B月2800,C月3900,那就加起上列数额除12,就等于每月的平均公资,那个数额就是该赔偿你的具体数字。

4 说到注意事项,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当初交的证件复印件如果公司不还你,你一定要补签个字:专为某某事使用;防止公司盗用。
2)在下文通知的一个月中,要公司办理社保转出,你可自己在社保中心立户或转人才去,续交费用,不然前期的就做废了。
3)合同未规定禁业限制,你可自由从事与本职类似的工作,如有限制条款,你除不能参加同类工作外,还要求公司支付限制费。(禁业补偿金)

根据你给的资料,总结如上几条,其他应没什么了。

回答3:

答:1.应该得到一个月的补偿,因为是没满一年.还有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 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失业补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现在下了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那么按书面通知上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通知符合劳动法,那就按书面通知上终止那一天,你就不需要上班了.

3.是按扣了保险、公积金之后实收的算,试用期那3个月也应算入平均工资.劳动法规定从入职的那一天开始算. 通知期间的工资按上月工资算法,该得多少就得多少。

4.如果下了通知,解除合同,在需要签的东西上需要注意是不是合法解除、期限问题.(必须是提前30天通知.)否则劳动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4:

1,我想知道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应该给我多少补偿金?是不是提前30天通知就只给一个月的?如果没通知应该是多少?
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只用支付你工作期间(2008年4月17日至离职期间)的补偿金,也就是说单位最多是给你补一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2,如果公司现在下了书面通知,那从现在起到下个月我还需不需要继续上班,这个月和下个月的工资又怎么算?
公司如果给你下了书面通知,通知中肯定有离职时间规定,如果是一个月后,则你该月仍然要上班。工资按照你的出勤天数计算。

3,我知道补偿金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这个工资是按应发的来算还是按扣了保险、公积金之后实收的算?试用期那3个月又怎么算?
这个补偿金应当按照你的实际收入(也就是应发的工资)计算,试用期3个月工资也应加入总额进行平均计算。

4,如果下了通知,解除合同,在需要签的东西上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吗?
解除合同没有什么,只是你应当注意你的社会保险费用的数额,要求单位按照规定帮你转入(人才中心或其他单位)。 还要单位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回答5:

1.提前30天通知就只给一个月,如果没通知应该是两个月的
2。如果公司现在下了书面通知即时解除合同,那不必上班了,这月按实际出勤天数算,
3,应该以4月至解除合同那个月,这几个月应发工资平均值来算补偿金,
4. 机关单位工资总额应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工资、奖金即活的部分)、职务补贴、午餐补贴以及纳入工资构成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