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区网上搜嘛,很简单的问题,多找点然后这里粘贴点,那边粘贴点,再自己写两句就可以了,其实经验告诉我一般你交上去了也没人看的,以防万一,开头自己扯两句,结尾再扯点自己的感受什么的就可以了。
听完法制报告,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要贪污3个亿了。
怎么样?
珍惜青春 远离犯罪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应当抓紧时间好好生活。作为一名优秀的青少年,我们应当时刻记住:遵纪守法——光荣,违法犯罪——羞耻。
在全国犯罪人数中有70%为青少年。在所有青少年中有70%是15、16岁的中学生。在全部吸毒人中有74%是青少年。三个百分比,三个惊人的数字,三个震撼人心灵的数字。难道这还不足以令你深思吗?难道这还不足以引起你的重视吗?难道者还不足以抚平你心中的波澜吗?难道……
目前,全国有2.2亿在校生,他们的犯罪率为2分钟1个,有的甚至是每一分钟1个。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类型有:侵犯他人财产,打架斗殴。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感到高兴。所谓知足长乐,就是有就好,不求新。你没有新鞋,可你有脚;你没有豪宅,可你有家;你没有金钱,可你有爱。既然人生如此,你又何须去抢,去偷,去斗殴呢?
俗话说:无德无才难做人,无德有才做人难,有德无才能做人,有德有才做能人。有了德才能做人,金钱只是身外物,我们何必为了那不值得的钱而失去自由,失去家人呢?珍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珍惜家人,相聚很短暂。失去自由,翱翔于天空的自由之感很美好。
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还用不着整天对着电脑查找资料。电脑上有许多不利于我们身心健康的东西,稍不留神,你就会陷下去。网络游戏是好玩,但学习更重要。我们要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上网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于身心健康,不沉溺于虚拟时空。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更好的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切记:勿让自己沉迷于此。舒服的开始,很可能是魔鬼的降临。对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四点: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是非观。2.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3.在交往过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4.学会自我保护。
做有定力的人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我们身边的诱惑无处不在。网吧、游戏机、垃圾文化……它似一座泥潭,一但陷入,便无法自拔;它似一把匕首,一但插入,便血如泉涌。因此,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
但要想拒绝它,必须要有足够好的定力和坚韧的意志。打个比方:晚自习,教室里十分安静,但一次有了开门声,部分同学的注意力就易分散了,只有少数同学在低着头继续写作业。所以,要想克制住自己,就必须从平时做起。以一颗平常心对它们,这样才能做到视之漠然。
培根讲过:“经得起各种诱惑和烦恼的考验,才算达到最完美的心灵健康。”
的确,关键是能否抑制住自己。如果你勇敢地踏出稳定自己的每一步,那么你就会胜利到达彼岸;如果你迟迟不作决定,终究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只有付出努力,锻炼自己的定力,才能坦然地杜绝诱惑。
希望同学们在听完报告会,能吸取精华,仔细揣摩,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以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出发,而又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处理问题,甚至矛盾。 八⑾班全体同学
法律是维护一个社会安定和谐的保障,是为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保驾护航的,但是我们只有自觉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受到它的保护。从蒋厅长所举的例子中,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受法。我国每年有15万左右18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反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
在我们这个年龄是最美丽的,是花样年华,但也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冲动、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的世界,唱响同一个希望: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开启光明心灯 照亮人生前程
16岁的花季,17岁的雨季,那我们的18岁呢?我将其定义为雾季。如梦般美好的年龄,却又带着些许迷茫,让人难以捉摸。18岁,我可以骄傲的扬起头尽情享受阳光赐予我的无限温暖,我想高呼:光明与美好将和我一同携手走进我的未来。
我嘴里默念着特里萨嬷嬷的话,耳边声声传来句容少管所朱警官的讲词,仅2005年少管所就收押全省未成年罪犯1500多人,这是一个多么令人震惊的数学。震惊之余,我们更多地应该去思考这惊人的数学从何而来。抬起头,我感觉到天空是那么的广阔,而生活在高墙电网中的未成年犯,他们头顶的天空只有那么一小块,他们的明天会怎样?我们无从知晓。那他们可曾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答案是肯定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发育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我们的思维中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这时的我们正对身边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心,无法抑制新鲜事物带给我们的刺激,一时的错举甚至有可能葬送自己的一切。
从朱警官的言词中,我可以了解到在少管所的很多罪犯在经过改造教育后对自己所犯下的过错后悔不已。他们当中有人因结交社会上的小青年而被拉入歧途,无法自拔,沉醉于纸醉金迷的生活;也有人终日游走于虚幻的网络中,在浑浑噩噩中耗损他们的光阴。当钱财散尽之后,就是他们不择手段去寻找金钱来源的时候(2005年,诸多犯罪类型中,抢劫罪所占比例为46.3%,盗窃罪占21.6%)。人人都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那我们理应受到更多的关爱与呵护,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却不是这样的,社会因素、家庭影响、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弊端深深毒害了青小年的身心,网吧无限制向未成年人开放,父母离异任其子女放逐自己,学校里老师将学生分层次教育,造成了学生心理上的种种负担,使他们无法走出自卑的阴影。
是谁在导演一出出悲剧的上演?如果前面的种种因素都是客观的,那最主观的因素便是我们自己。我听过这么一句话: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我们每个人都在导演自己所上演的那出戏,成与败,都由自己掌控,我们个个都是有着激情与活力的青年,对于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如何掌握好前进的方向盘,使其不断驶向光明的彼岸,远离黑暗。争强好胜、张扬自我是我们的代名词,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目中无人,无理取闹。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磨擦,为什么不彼此相视一笑让它随风而去,却要引来口舌之战甚至于大打出手呢?难道真是应了“热血青年”那句话吗?
在少管所,18岁以下的罪犯接受的是半工半学的改造方式。所谓的“工”即他们白天需参加强制且无偿的劳动;所谓“学”即通过对他们进行政治及普法教育,提高其文化素质,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这对于他们是惩罚与教育的双管齐下。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与此同时他们更应该从中学会自食其力,摒弃之前不劳而获的心念,悲剧的酿造根源就是法制观念的淡薄。
由此可见,普法工作的任重道远。我们无法去体会生活于高墙电网中那些同龄人的想法,也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为其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增强法制观念,远离不法侵害,学会拥有梦想,向光明的未来张望。
法在校园
12月4日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学校在班会课上组织全校学生观看“法制报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不可一日无君,也不可一日无法。法律并不只是执法人的事,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班会课上的法制报告会上,学校请来了一位女警官为我做法制报告,她提到南汇现在的青少年犯罪率不容乐观,随后举了许多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每一个案例 都让我们让我感触颇深,不免为他们举止感到可悲和叹息
第一个案例 几位青少年因帮朋友“看着”欠钱的某某一个晚上,欠债人父母发现其儿子彻夜未归后报案,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并且以非法拘禁罪当场逮捕了他们,事后那几位青年失声大哭,仍固执的认为自己并没有触犯法律... 在这些人的头脑中,想必法制观念淡薄。很少或根本就没有法制观念。对哪些事情该做、哪些行为不该做,怎样做合法、怎样做非法,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一无所知。脑子里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的被判刑、劳教后,竞不知道自己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有的少年因犯罪被拘留后,竟对民警讲:我做的事都讲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有些人为寻求刺激,置法律于不顾,千方百计寻找机会,以身试法,最终落个自食其果的可悲下场。更有甚者把进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当作自己的资本和光荣历史,吹嘘炫耀,不思悔改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学生,我们首先要懂法。最起码和我们相关的《青少年保护法》。我们应该做到并熟记。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自身相应义务。否则,我们会在很多事情上犯错,盲目性很大。还有,我们若不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很多做法上根本就不知它已触犯了法律。但法律是真实存在的,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它对你不起作用。你的无知会让你后悔莫及的。
我们作为学生应该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学习之外做适当的课外活动。而不应该结识一些不良的朋友。这些“朋友”会将你引入歧途。美好的青春时光总是太短暂,我们要抓住机会,把握好命运、人生,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知足者常乐,对现有的幸福生活要满足,而不要做白日梦,做了错事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为青少年,我们还应知晓更多方面的法律,如:《交通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和规矩只是为那些不遵守它的人量身定做的,但要想遵守,首先得知道。有很多只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案例,他们追悔莫及。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不仅自己要懂法,而且 还要做法律的宣传者,让更多人得益处,少受无知的伤害。
综上所述,作为青少年的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首先要懂法,然后才能去守法和宣传法,为创建和谐美好的祖国未来的家园尽自己的己一点微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