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继承公证处做哪些调查工作?

2025-02-28 04:05: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回答2:

1继承公证通常要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人事挡案证明 财产证明。

2你家的房产首先要确定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和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会影响到继承人的范围。当然这个要看房产取得时候,父亲是否再世。如果当时还在世就是夫妻共有。不在世就是母亲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财产的继承人就是父亲和前妻的子女 母亲和前夫的子女 及你父母再婚后的子女(如果父亲的父母或者母亲的父母还在世的话也是继承人,父亲的父母或者母亲的父母先于其去世的话还会涉及转继承,因为相对比较复杂,所以要看你家的具体情况)。

3当然怎么确定谁上继承人,就要看他们的婚姻变更时间 财产取得时间 相应人的死亡证明时间 及人事档案,

4如果人事挡案队之前的婚姻状况记录不完整并不会导致公证继承完全不能办理。因为公证继承对挡案记载的内容也是有取舍的, 就是有些需要,有些不需要

5虽然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并不代表你可以继承全部财产。财产所有人的亲生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

6公证继承的程序是你去公证处咨询,领取相应的材料及表格。材料准备好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和放弃都可以自愿。办理后拿公证书去过户

7如果根据你能提供的材料确实不能达到继承公证所要求的材料,或者所有继承人对继承的份额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继承问题。法院的判决书同样可以去房产部门过户

回答3:

建议去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回答4:

建议打电话问问当地公证部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