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是不能注销的,只能作废;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扩展资料
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发票开了是不能注销的,只能作废;
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据你所述,你单位与你提供劳务的单位存在真实经济活动,所以你公司提供消防安装收入必须开具发票给对方.至于对方需否发票,与交易是否成立无关.
这种骗退税的机会很小很小,税务机关不可能单凭你一言两语就相信你不存在真实交易的,税务机关会对你单位的涉及退税帐册进行查帐,根据你单位的成本支出,又或者通过你的客户(你提供消防安装劳务的对象)简单求证就可得知,方式很多.劝告你不要作这种尝试,骗退税的法律责任很大的.
这要看当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就算对方不要发票,但有事实收入就应该交纳税款.如果故意偷漏税,被查出后即要补缴税款,还要加滞纳金以及罚款.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