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公务时期打人,你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进行行政赔偿。
2:如果是非公务时期打人,可以报警,要求对该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进行民事赔偿(中途闹得太凶了,派出所也许会要你和他和解)派出所不干,走第一条。告派出所不作为。
3:直接打官司,第一种打行政官司,要求行政赔偿,第二种打民事官司,要求赔偿。
执法人员如警察内部有严格的纪律,如果触犯法律,会按刑法处罚,如果有伤,去做法医鉴定,轻伤判3年以下,中等伤判3-10年,重伤致残的10年以上,如果伤不大可以去新闻机构曝光,他必须下岗。
结果有可能是几种情况:(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1」:打就打了,什么事都没有。
「2」:追究责任,处罚不严重,单位内给该人一个处分之类的。
「3」:追究责任,处罚较严重,开除公职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治安处罚)
「4」:追究责任,处罚很严重,开除公职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
「5」:追究责任,处罚相当严重,开除公职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刑事责任,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
执法人员,当然无权殴打他人,如果是在执行公务,在维持秩序,符合法律规定的除外。
袭击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