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合同的风险负担,我国《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关于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作为托运人的卖方或由作为收货人的买方承担,至于具体由卖方承担还是由买方承担,应适用买卖合同关于风险负担的规定,承运人根本不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为没有特殊约定,问题就简单化了,运输过程中标的物归谁所有就由谁承担风险
是什么运输啊 FOB,CIF.CFR.FCA.CPT.CIP?每种约定的风险承担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