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有毒性的气体,但是这种毒性的挥发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当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了10%时才会挥发出让人体出现反应的毒性。当人体接触到这样的毒性之后就会出现呕吐、恶心甚至昏迷的情况,给人体带来极大的伤害。
液化石油气是在炼油厂内,由天然气或者石油进行加压降温液化所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它极易自燃,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后,它遇到明火就能爆炸。
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由于其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操作使用方便,已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此外,液化石油气还用于切割金属,用于农产品的烘烤和工业窑炉的焙烧等。
扩展资料:
液化石油气泄漏的主要原因:
1、储存液化石油器的设备质量低劣:
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容器的质量不好,如设备选材不当、设计存在缺陷、生产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要求,都可能会降低产品的质量,或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液面计、安全阀、压力计、放空管等),就会很容易造成液化气泄漏。
2、储罐安全附件失效:
如果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排污管等)失效,很容易造成储罐超装或超压,导致罐体开裂引起泄漏;另外,如果安全附件与罐体的连接部位结合不严,阀门法兰的密封垫片老化,旱缝质量差,耐压强度低而发生破裂,很容易引发液化石油气泄漏。
3、人为失误:
生产、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过程中,由于错误操作、违章操作、盲目指挥和设备检修保养不善很容易导致出现物料的跑、冒、滴、漏事故,以及在输送作业中,泵密封不严,开关、法兰连接不严,擅自提高本的输送压力,使管线破裂,或管子连接不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液化石油气
因为它是由乙烯、乙烷、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物质组成的!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乙烯可立即引起意识丧失;吸入高浓度乙烷时,有单纯性窒息作用。空气中浓度大于 6%时,出现眩晕、轻度恶心、麻醉症状;达40%以上时,可引起惊厥,甚至窒息死亡;人短暂接触 1%丙烷,不引起症状;10%以下的浓度,只引起轻度头晕;接触高浓度时可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极高浓度时可致窒息。 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识丧失,当浓度为15%时,需30分钟;24%时,需3分钟;35%~40%时,需20秒钟;40%以上时,仅需6秒钟,并引起呕吐。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乏力、全身不适、思维不集中。个别人胃肠道功能发生紊乱。
注(重点): 丁烯各异构体毒性相似,均属低毒类。毒性基本上与其他烯烃相似,但低于戊烯,大于丙烯4.5倍,主要是单纯窒息、弱麻醉和弱刺激作用。液态丁烯可引起皮肤冻伤。
1.急性毒性
1-丁烯浓度在易燃范围为麻醉剂,小鼠吸入2h,绝对麻醉浓度为350g/m3,LC100为600g/m3,LC50为420g/m3。40g/m3时,兔屈肌反射受抑制。
2-丁烯对小鼠约300~400g/m3浓度时引起深麻醉,对粘膜刺激作用小。
异丁烯LC50,小鼠吸入2h为415g/m3;大鼠吸入4h为620g/m3。麻醉作用与脑内浓度间呈线性关系。
2.慢性毒性
小鼠100mg/m3整天接触,连续140天,36天后拮抗肌时值比值减小;53天后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白细胞总数减少,并可见吞噬活性减弱和吞噬指数降低等。
【临床表现】
人接触25g/m3,5min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805~989mg/m3(92.9%为2-丁烯的不饱和烃混合气体)2h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有时有脉速等。高浓度可造成昏迷。
长期接触以丁烯为主的混合气体的工人,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易兴奋、易疲倦、全身乏力和记忆减退,有时有粘膜慢性刺激症状。
液化石油气有多烷烃类物质,会使人窒息,我们平时说家里用的煤气其实是液化石油气,里面没有一氧化碳,但是煤气里有,煤气和液化石油气是不同的。大家都把用的液化石油气当成煤气,一提到煤气中毒就想到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把液化石油气中毒习惯上叫一氧化碳中毒
摘自一个报道
泄漏气体是否有毒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居民“中毒”呢?万安公司这位负责人也感到困惑:因为按专业常识,液化石油气主要成份是丙烷、丁烷,都无毒;只是它比空气重1.5到2倍,能够排开氧气,因此如果人在高浓度液化气环境下呆得过久,会出现缺氧症状。
至于居民闻到的臭味,他解释,因为液化石油气无味,专门添加了有异味的物质,来发现是否泄漏。
据市消防总队万盛支队万东中队队长陈石柱介绍,液化石油气单就成份来说的确无毒,但不排除其在生产过程中混入了诸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杂质。对此万安公司负责人称,购买的气均是检测合格产品,如有杂质不会出厂。
如此说来,居民们是否因为液化石油气积聚过多、过久而遭遇缺氧呢?万安公司负责人说,泄漏气体本身量就不多,清溪桥社区与贮气站距离有370米,而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是45米到50米,应该不会有此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