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政策内容:
产品确定
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磁炉。
这九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将按售价的13%给予农民补贴款,在指定地方购买电视(2000元),冰箱(2500元),手机(1000),洗衣机(2000)。“家电下乡”活动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家电购买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产品,均可享受补贴。申领补贴时,购买人可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申报时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件,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等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县级财政部门将通过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农民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开户银行,或其他开户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分解拨付到购买人专用存折的账号中。
家电下乡,只是个说法,为了刺激消费而已,买此类产品要三思后行。利益方还是商家,百姓得到的好处很少。
政府将按售价的13%给予农民补贴款,在指定地方购买电视(2000元),冰箱(2500元),手机(1000),洗衣机(2000)。“家电下乡”活动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家电购买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产品,均可享受补贴。申领补贴时,购买人可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申报时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件,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等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县级财政部门将通过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农民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开户银行,或其他开户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分解拨付到购买人专用存折的账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