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产品的附加值?

能详细举例说明吗?
2025-01-15 04:02: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产品附加值就是一种产品的潜在价值。
比如购买了一种原料A,而A和B能做出一种产品C,C的价值却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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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品的附加值呢?日本的产品设计家平岛廉久认为;商品提供给消费者的价值有两种:一种是硬性商品价值,是指商品实际能提供给消费者的功能,如化妆品就是保护皮肤,服装就是御寒;另一种是软性商品价值,价值,则是指能满足消费者感性需求的某种文化,象香水就是品牌的高贵感,魅力感等。
服装就是流行性、季节性、式样,设计师声誉等软性的商品价值。在同质商品大量涌现的当代,人们在购买商品时,挑选的不是硬性商品价值,而是能满足人们感性追求的软性商品价值。
中国的营销策划专家认为,构成产品的要素不外乎核心产品、形式产品、附加产品,所谓的附加产品即产品的附加值。由于消费已日益从“物”的消费转向“感受”的消费,日益倾向于感性、品位、心理满意等抽象的标准,所以,产品附加值在市场上的地位就越来越高了,它与产品卖点难以分割,目益溶融一体了。
不过本文重点不是作理论闸述,理论上的问题点到为止就可以了。我还是结合具体的丰富的实例来讲述产品附加值创意问题。我认为,产品附加值在未来的20——30年间对中国产品更上一层楼太重要了。

回答2:

产品的附加值其实很多,最常见的就如在购物的时候,所享受的售中服务或售后服务这一块,都属于产品附加值的这一块,还有我们所说的物超所值的“值”也是属于产品附加值

回答3:

回答4:

附加值即附加的价值,也就是在商品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往往指商品高技术含量所体现出来的那部分价值。
如今美国的次贷危机带来的美元贬值和全球性通货膨胀尤其给中国的出口企业带来困难,一方面企业成本加大,另一方面国外需求减少。在这样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企业要有意识自我升级,向中高端推进;更要着力进行技术创新来转嫁成本压力(即积极创新以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而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要有意识的去做高附加价值的环节进而消化掉成本的提升。

回答5:

附加值(Value Added)是附加价值的简称,是在产品的原有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生产过程中的有效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即附加在产品原有价值上的新价值,附加值的实现在于通过有效的营销手段进行联接.
哈佛大学出版的《企业管理百科全书》中对附加价值的解释如下:附加价值是企业通过生产过程所新增加的价值;或者,从企业的销售额中扣除供生产之用而自其他企业购人的原材料成本,也就是企业的纯生产额。
对应以上两种附加价值的概念,产品附加值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通过企业的内部生产活动等创造的产品附加值和通过市场战略在流通领域创造的商品附加值。高附加值产品,是指”投人产出”比较高的产品。其技术含量、文化价值等,比一般产品要高出很多,因而市场升值幅度大,获利高。
本书对附加值的定义为:由于产品创造并满足了客户更高层次的需求而使企业获得的超额回报。也即消费者为得到产品或服务而付出的价钱与企业为产品付出的成本之间的差值就是附加值,差值越大,企业获得的附加值越高。

品附加值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但是对附加值进行系统研究是在管理学和会计学领域,其研究路线主要有“拉卡派”、“雷曼派”和“折衷派”。

较早提出产品附加值这一概念的是美国经营顾问专家拉卡 (A.W.Rucker),他指出:“生产价值(Production Value)是因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所附加于原材料上增加的价值,也就是由总销售额减掉原材料费、动力费、消耗品费后得到的附加值数值。”这里的生产价值实际上就是附加值。从拉卡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附加值是附加在原材料及劳动之上的价值, 它是由总销售额减去一系列费用后的剩余。

与拉卡的切入点不同,另一位附加值学说的创始人——雷曼(M.R.Lehman)采取“加法”对附加值进行定义,把附加值称为“创造价值” (Created Value),并认为它是由薪金、津贴、交易税、营业税、资本利息和自由资金收益等之和构成。实际上,雷曼定义的附加值就是工资、利息和税利三部分之和。雷曼定义与拉卡定义的主要不同在于前者用生产总额代替了销售总额,并将折旧费看成非附加值构成。

折衷于拉卡和雷曼之间的附加值定义由日本专家竹山正宪提出,他认为附加值乃是在企业外部购进的价值上重新加上自己公司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竹山正宪也采用减法的形式计算附加值:附加值=销售额(或生产额)-外部购进价值(非附加值)。对拉卡和雷曼定义的折衷表现在竹山正宪提出的“粗附加值”和“纯附加值”概念上,所谓“纯附加值”即工资、利息和税利三部分之和,这与雷曼的定义一致,而“粗附加值”则在“纯附加值”的基础上加入折旧费用,也就与拉卡的定义相吻合。

目前广泛采用的附加值概念是由美国知名管理学家杜拉克(P.F.Drucker)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提出的,他将附加值称为“贡献价值” (Contribution Value),它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得之总额与由外部买进的原材料或服务的采购额之间的差值。杜拉克明确地将服务等无形产品引入到附加值的定义之中,这对于分析第三产业的附加值至关重要。同时,杜拉克强调企业创造的附加值是企业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从宏观来看,全社会企业贡献价值的总量大小可以反映该国的国民收入状况;从微观来看,贡献价值直接反映企业的盈亏状况。

综合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共同特点:第一,各种定义都是从管理学或会计学的角度考察附加值;第二,这些定义中的附加值都可以转型为减法形式来表达:附加值二商品价值一非附加价值;第三,各种定义的附加值都包含工资、税利和利息三项。

纵观这些定义,它们虽然在管理学和会计学上对附加值提供了解释,但是忽略了一些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如人力资本和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之间的区别以及折旧费用与资本投入之间的关系等,所以这些定义都不能直接移植到经济学的分析之中。因此,本研究要在经济学意义上对产品的附加值进行“再造”就需要对一些经济学概念进行区分。首先,我们对人力资本和劳动力进行区分,把前者看作以劳动力为载体的、类似于技术的非生产要素, 而把后者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其次,把资本看作由折旧费、动力费、原料费等一系列费用构成。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产品附加值定义为: 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附加到生产要素上的价值, 即产品总价值减去企业投入的生产要素价值后剩余的部分。更进一步,本研究将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转移的价值定义为产品的“基本价值” (Basic Value)。这样, 产品价值就可以分为“基本价值”和“附加值”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