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居住在BC省的中国籍公民和加籍公民,一般应办妥以下两种单身证明文件:
1、 《单身证》:持枫叶卡、护照等身份证件到加拿大BC 省人口统计局(地址及电话附后)开具单身证(Marriage Search Certificate)。如需翻译,可到加拿大当地懂中文的公证处将此单身证译成中文后,与英文原件一并做公证,然后可请公证处或自行将该文件寄往BC 省认证处(地址及电话附后)认证。如不需翻译,可将此单身证原件径寄该处认证)。最后再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
2、 《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声明书》:持护照、枫叶卡等身份证件在加拿大当地懂中文的公证处做《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声明书》(参考式样附后)签字公证。然后送省府和总领事馆分别认证。中国籍公民也可直接在中国总领馆做此类声明书签字公证。
二、 在加拿大BC省留学的中国籍学生和在加国临时工作的中国公民,可持中国护照、学生签证纸(Study Permit)或工作许可证(Work Permit)径到中国总领事馆做《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声明书》签字公证。
三、居住在YUKON地区的当事人可参照上述程序到本地区公认证机构办妥有关手续后再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
(提请注意事项:拟去中国办理结婚手续的当事人,在离开加拿大之前应设法谘询在中国所拟选婚姻登记处,所需文件以国内婚姻登记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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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单身证明由加拿大当地出具,离婚人士出具离婚证明,丧偶人士出具配偶死亡证明,单身人士出具未婚证明,在中国使用,对以上文书都需要进行加拿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