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治安案件法定的结案日期是多长时间

2024-12-01 01:13: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要看具体的案情来决定,一般的10内,复杂的可至数月。

回答2:

公安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律分析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普通刑事案件,结案时间大约为六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也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经过相应调查取证和审查程序,有可能不足六个月就提前结案。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二个月,最长是六个月。侦查阶段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三十七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回答3:

  治安案件自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天就得结案,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天,以下是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回答4:

1.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 因此,一般治安案件。派出所从受理到解决一般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

回答5:

您好,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才可以结案的,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