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四年半,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请问怎么补偿我?谢谢

2025-03-10 12: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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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不胜任工作属实,应该提前30天通知你,并且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应该支付你6个月工资;

 

  如果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不属实,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40、46、47、87条。

回答2:

n加1

回答3: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