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连平看守所可以给看守人寄衣服。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人犯在羁押期间,是具有与家人通信的权力的。但是,具体能否寄衣物,需要跟看守所工作人员核实。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规定,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规定,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可以,但必须经看守所民警检察登记后,按规定交给本人。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看守所是对已经立案调查却未经过法庭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人身限制的强制性的羁押场所。因为大多数嫌疑人被羁押时没有任何衣服以及被子,所以是可以允许家人邮寄衣物及被褥的。邮寄前要准确填写邮政编码,邮寄地址,看守所名称以及嫌疑人所在的监室。一般这样的邮寄到达时间会比较慢,从邮寄到收到的时间会在2周左右。需要注意的是,嫌疑人不能直接到传达室接收衣物,而是由在押时间比较长表现比较好(看守的警察认可)的犯人负责接收和送达,比如你邮寄一件GUCCI的衣服,而在押人收到的却是那个送衣物的换下的普通衣服,家用的丝被棉被收到的却是80元的军被,这是没有办法的潜规则,有办法的是尽快完成官司。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