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都是我国的个税法定征税对象。年终奖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的工资、薪金所得,通常与当月工资所得一起计入个税的征收。在计算个税时需要注意的是: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额(扣除社保费用后)-免征额=个人所得额(扣除社保费用后)-3500;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来选择: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万元适用于15%优惠税率。
1.港澳台员工 年终奖3万元,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要交个税=30000*15%-125=4375元
2.境外人员与境内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不一样: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标准为1600元,附加扣除费用3200元,合计为4800元。
3.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扣除费用后的.如:个人社保、计划生育奖等;
与费用扣除额(港澳台视同外籍人员为4800元)的差额。
如果发奖金当月无工资薪金所得,年终奖3万元要交个税=(30000-4800)*15%-125=3655元。
如果12月份工资1900,个人应付社保76,实发工资1824.年终奖2000,计税是{2000-[2000-(1900-7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