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提示的意思是:录入发票(发票联)的开票金额与税务机关采集(存根联)的开票数据不一致。
1、发票本身有问题。可能是套票。
2、发票是从税务局领的正规发票,但是没有按照正确的步骤操作结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电脑上并未有采集。就导致发票开出的金额与税务机关采集的金额不一致了.
但网上的发票查验结果仅供参考,对网上查验结果存在疑问或不能在网上查询的发票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区(县)级税务机关票证中心作进一步的鉴定:
(一)申请单位(含国税系统内各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
(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提供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鉴定的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原件;
(四)《鉴定发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