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被东西砸到了,造成工伤,公司要求自己承担起责任,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赔偿?

2025-04-25 2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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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这里是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竭诚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您描述的问题是有关工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的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工伤的责任归属问题。公司应承担责任并赔偿。
工伤保险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或法定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使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无论责任归于何方,职工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无论本人是否有过失,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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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工作期间遭到伤害,已经符合工伤的定义,已构成工伤。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而且还可以申报工伤进行工伤赔偿。

回答3:

建议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前可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