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管所监管不到位高压电,死人,赔偿多少?

2025-04-06 1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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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他是否有工作单位,若是有工作单位的话,我认为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对待,若是没有,根据我省高院2005年的意见,不分城镇农村户口,实行户口统一管理的地方,关于城镇、农村人口不同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这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城乡差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但随着我省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从保护受害者利益出发,在两种标准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的地方,计算标准也可以统一适用城镇人口统计标准。

回答2:

十几年前我们县,大概是03年有个小伙子不到19岁,被高压电打死了,当时电力公司赔偿了30多万。

回答3:

有人有势再来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