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遣散费怎么算 终身合同?

已经在公司做了14年
2025-03-10 04:17: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每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你工作了14年,补助你14个月的工资,外加三个月的遣散费

回答2:

2n的遣散费,你在公司14年2n就是28。然后算一下上一年度的全年平均月工资。再乘以28就是应该赔给你的费用。

回答3:

这个应该按照劳动法上面的规定会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好像是每做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吧,至于你说的终身合同,这个就不太好说了,好像没有这种合同吧。

回答4:

公司因法定原因,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作为再就业和改行交接期间的一笔费用,保障人的就业权的。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你工作了14年,就按12个月工资支付你经济补偿了。

这里的月工资,按照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这里还有个特例,就是工资如果特别高的,超过了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照3倍支付。

并且,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另行安排的岗位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

4.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5.劳动合同期满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公司破产、被关闭、注销的。

上面6种情况是公司解除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事由,而且要提前30天提出,其中前3种还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公司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达到法定条件,除了上面6种,还有以下6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下签订或变更了合同;

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面6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提前30天,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除非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终身合同。

而且劳动法做了特殊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上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那6种情形的例外情况

1.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未进行离岗职业病体检的,疑似职业病还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的;

2.因职业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

3.患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