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一条(五)的规定,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