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危害性比犯罪预备还要大,因此要处以比犯罪预备更重的处罚;但是跟犯罪既遂比起来,由于犯罪未遂毕竟没有完成犯罪,社会危害性一般比犯罪既遂要小,因而在处罚上一般也应该比既遂要轻。《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犯罪未遂的处罚重于犯罪预备而轻于犯罪既遂。就是说,对于犯罪既遂,根据他的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可以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同时要注意,这里也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一定要这样从宽处理,换句话说,也有可能未遂犯的处罚不比既遂犯要轻。
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